在剛剛過去的假期中,比吃瓜群眾還要手忙腳亂的,當屬簽約了“塌房”明星的品牌方。
9月11日,知名男星李XX被行政拘留事件引發廣泛關注,一舉沖爆微博熱搜(微博服務器這次經受住了考驗,沒有崩乛ω乛)。
隨后,眾多簽約了李XX的品牌方迅速行動。
Prada普拉達、真果粒、京都念慈庵、舒適達、HONMA高爾夫、沛納海、六福珠寶、人頭馬、鴨鴨羽絨服等品牌接連發布聲明,終止與該藝人的合作關系。
但即便是合作關系終止、索取合同違約金,品牌方的損失已經無可避免了。
以Prada為例,該品牌在2021年已經遭遇了代言人鄭爽的塌房事件,因而在此次事件后火速發布解約微博,被網友們戲稱“熟練得讓人心疼”、“在中國區的營收主要靠解約費了是嗎”……
(圖源:新浪微博)
從李XX到吳XX,從王XX再到鄧X,明星塌房事件較之信息不透明的時代,已經越來越常見了,從情感問題到違法亂紀,出瓜率之高令群眾應接不暇。
對品牌而言,簽約明星代言人這件事,已從以往的名利雙收,變成了懸在品牌上方的達摩克利斯之劍。
品牌為什么要請明星代言人?
最直觀的角度是,明星代言能提高商品銷售量。
(圖源:unsplash)
他表示,和碧昂絲夫婦的代言是Tiffany公司史上最成功的商業合作。
除這類品牌方公開表態外,品牌業績報告中的銷量遞增、品牌代言人相關的消費者評論/社媒平臺聲量、粉絲對品牌銷量的數據統計等,也是常見的評估明星代言效果的方式。
其次,明星代言所延伸的品牌形象塑造,是一種明星效應的遷移——明星憑借特定人設獲得粉絲喜愛,再通過代言品牌的方式充當媒介,從而引導大眾形成對品牌形象的嶄新認知。
消費者認可明星的人設,享受追星過程中的體驗,從而認可其代言的品牌,將追星體驗轉變為了消費體驗。
在粉絲經濟不容忽視的當下,品牌對于如何將粉絲轉化為潛在消費者,已經駕輕就熟,例如在雙11這類電商節期間官宣代言人就是很多品牌的常用方法。
而王菲、宋茜、楊紫等被視為有超強品牌號召力的明星,也常在“明星品牌號召力榜單”中名列前茅,其對所代言品牌的銷量助推和品牌力提升,發揮了不容小覷的作用。
對一些品牌力深厚的企業而言,熬過風雨可能會迎來晴天。但對處于起步階段、對明星代言投入眾多的品牌而言,無異于致命打擊。
從本質上來說,品牌與明星的合作是商業價值的共促共贏。
隨著消費群體的不斷迭代,品牌方在不斷尋找能與年輕消費者建立深度鏈接的方式,明星代言是最為直接的手段之一。
流量、曝光度、銷量提升、品牌力提升等,都讓明星代言愈加火熱。
但究竟是優質消費體驗和正向效應,還是可能發生的品牌危機,品牌必須厘清其中的商業邏輯,并做好相應的準備,方能有備無患。
(圖源:unsplash)
一方面,品牌在挑選代言人上,應當建立以扎實數據支撐的、科學的評估體系。
以流量思維選擇明星代言,是將一時的流量置于品牌形象的長期價值之上,屬于本末倒置。明星是品牌與消費者之間的媒介,是傳遞品牌信息、品牌精神和品牌價值觀的重要途徑。
品牌應該從公眾評價、知名度、親和力、品質精神、才藝水平、發展趨勢、潛在風險等多個維度出發,建立以扎實數據支撐的、科學的評估體系;
從社媒平臺、電商平臺等多個渠道,深入洞察目標消費者的內心,了解TA們對明星的偏好、期望及反感聲音等,從而全面評估明星的商業價值,選擇與品牌長期價值相符的代言人。
(圖源:unsplash)
在完善的評估體系下,100%的事前預測仍不太可能實現。即便是當下形象健康的明星,也不能確保其會不會爆出冷門。
此外,設置因明星自身原因導致違約的賠償條款、以法律手段防控風險等,已是常見舉措,在此不再贅述。
選對代言人、發揮代言人效應的價值,是一項長遠的品牌資產沉淀,是提高品牌的消費體驗的良好手段。
優質的產品必然是第一步,而通過更貼合消費者喜好和經得起市場驗證的營銷策略,也是建立品牌與消費者之間的橋梁的方式。
實際上,品牌與明星代言雙贏的局面并非罕見。比如在你轉發過的“入職32年,帶薪休假17年”的梗圖中,主角王菲的多個代言都為品牌方帶來了話題熱度和良好的品牌價值提升。
(圖源: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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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網易新聞《李易峰塌房,品牌請代言人的幾點提醒》
本文編輯:云聽CEM@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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